沈阳机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6-04-29  沈阳机床(000410)公司公告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12 月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461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业务收入26.14 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 亿元。2024 年年报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 亿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9 亿元,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 年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三)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 政处罚5 次、行政监管措施19 次、自律监管措施13 次和纪律 处分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 批次、行政监管措 施20 次、自律监管措施11 次、纪律处分6 次。

二、2025 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12 月9 日,公司召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 年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致同所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

同所为公司2025 年审计机构。

2025 年12 月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2025 年12 月9 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以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

致同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 范,就审计团队人员构成、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重要审计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调整等与公司管 理层及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进行充分、及时的沟通。结合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出 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致同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规章制度履职,切实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委员会已完成对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与执业能力的全面审查, 并在2025 年度年报审计全程与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推动其恪 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完成审计报告出具工作。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本次年报审计中勤勉尽责,审计执行流程规 范,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违 反独立性及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况,整体程序完全符合监管要求。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

2026 年4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