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关于延期回复《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 司100%股权、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持有的天达胜通新能源(珠 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南通中油燃 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30011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要求公司在30日内对《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逐项落实并 提交书面回复。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有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 涉及事项逐项予以认真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因本次重组涉及标的主体 较多,《审核问询函》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的完成所需时间 较长,预计无法在30日内完成《审核问询函》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 问询函》回复相关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30日,公司 将在期限届满前披露《审核问询函》回复、向深交所提交《审核问询函》回 复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 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 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