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 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50 元/股(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551,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12.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5,975,113.7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 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