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裕隆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亿元。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
月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73.1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和2026年
月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使用
5.1
亿元,本次使用
亿元,累计使用
7.1
亿元,剩余
66.0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的名称
| 被担保人的名称 | 金融街重庆裕隆实业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7年4月12日 |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横街167号附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诺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
股权结构
| 股权结构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99,620.38 | 205,588.21 |
| 负债总额 | 180,712.31 | 187,002.07 |
| 或有事项总额 | 0 | 0 |
| 净资产 | 18,908.07 | 18,586.14 |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5,032.64 | 1,203.58 |
| 利润总额 | -1,333.83 | -321.93 |
| 净利润 | -1,333.83 | -321.93 |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2026年
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和2026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重庆裕隆公司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从财务公司借款
亿元,就本次借款,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重庆裕隆公司债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重庆裕隆公司日常经营,被担保对象重庆裕隆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重庆裕隆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6.88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重庆裕隆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8.88亿元,均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51.33亿元;公司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8.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83%。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