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查股网  2026-06-29  金隅冀东(000401)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149505 21冀东01149636 21冀东02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冀东”“发行人”或“公司”,曾用名“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11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核查情况 ...... 16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8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9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0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 21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2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4

第十一章 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 26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 27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21冀东01 21冀东02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证监许可[2020]2804号,20亿元债券期限3+2 3+2发行规模 10亿元 10亿元债券余额(截至本报

告出具日)

0亿元 5.55亿元债券利率

2021年6月11日-2024年6月

10日:3.67%2024年6月11日-2026年6月

10日:2.49%

2021年10月13日-2024年10

月12日:3.57%2024年10月13日-2026年10

月12日:2.24%起息日 2021年6月11日 2021年10月13日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

至2026年间每年的6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6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6年间每年的10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10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本金兑付日

本期债券已于2026年6月11

日到期兑付并摘牌

2026年10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2024年10月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含权条款

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

券配售。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

券配售。担保方式 无担保 无担保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 无 无受托管理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

工具。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1.21冀东01

2021年6月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3842号),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2.21冀东02

2021年9月1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8257号),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出具了《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6〕3015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1冀东01”、“21冀东02”的信用

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20年8月31日,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对“21冀东01”和“21冀东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1.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5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2025年度,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受托管理人核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发行人情况发行人董监高是否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是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监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监高是否一致

是发行人董监高是否存在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持有异议

否发行人是否未准确披露董监高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否发行人是否不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否

3.2025年度,发行人发生需要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的重大事项详见本年度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4.受托管理人督导发行人对重大事项进行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发

生需要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的重大事项,发生受托管理人需披露临时受托管理报告的事项。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3次。具体情况如下:

重大事项 基本情况 受托管理人履

职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 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德勤华永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受托管理人通过月度重大事项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核查,通过询问发行人,获得解释说明和相关证据,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督促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5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取消监事会及董事发生变动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王向东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朱岩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周成耀先生、丁培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选举姜雨生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受托管理人通过月度重大事项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核查,通过询问发行人,获得解释说明和相关证据,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督促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2日披露《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取消监事会及董事发生变动的事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为“金隅冀东”,发行人简称变更为“金隅冀东”。

受托管理人通过月度重大事项排查获知发行人发生了该等重大事项,及时开展了进一步核查,通过询问发行人,获得解释说明和相关证据,确认该重大事项属实,督促发行人发布临时公告。

就此事项,受托管理人已于2025年9月9日披露《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5年第三

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的事项)》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21冀东01”和“21冀东02”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浙商证券作为“21冀东01”和“21冀东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以前年度对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在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每季度调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并核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及凭证。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按季度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以及临时信用风险报告(如有)。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本年度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在2025年5月26日通过现场访谈的形式进行了必要的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21冀东0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21冀东0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BBMG JIDONG CEMENT GROUP CO.,LTD法定代表人: 刘宇

注册资本: 265,821.68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 265,821.68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1994年05月08日注册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办公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233号邮政编码: 064000财务负责人: 杨北方(财务总监)

公司电话: 010-59512082公司传真: 010-58256630所属行业: 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范围:

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土,石料,石粉生产及销售;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治理.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各类硅酸盐水泥和与水泥相关的建材产品,同时涵盖混凝土、砂石骨料、环保、矿粉、外加剂、定制化水泥、特种水泥等新材料产业(业务)。

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截至2025年末,公司年熟料产能0.92亿吨,水

泥产能1.8亿吨,骨料产能9,720万吨,危固废处置能力558万吨(含建筑垃圾),预拌混凝土产能(含租赁)1,080万立方米,主要市场覆盖京津冀、东三省、陕西、山西、内蒙古、重庆、河南等国内13余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南非北部地区,公司在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市场竞争优势明显,水泥产能位列国内水泥制造企业第三名。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产品 本期发生额

收入占比

(%)

上期发生额

收入占比

(%)

变动比

例(%)水泥

171.6770.07185.9173.52 -7.66熟料

21.468.7619.787.82 8.50骨料

19.768.0618.317.24 7.92危废固废处置

8.713.569.623.80 -9.41其他

23.429.5619.257.61 21.66合计

245.01100.00252.87100.00 -3.10

最近两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52.87亿元、245.01亿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01亿元,同比降低3.10%。

三、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2月

31日

2024年12

月31日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

货币资金

60.45 69.35-12.83

固定资产

297.35 311.35-4.50

无形资产

76.26 69.2610.11

资产总计

573.25 593.14-3.35

应付账款

33.07 45.13-26.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7.23 57.9316.05

长期借款

68.14 67.610.78

应付债券

29.96 50.35-40.50

主要系发行人两期中期票据20 亿元到期兑付所致负债合计

277.40 300.55-7.70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2025年度,受需求继续疲软影响,公司收入持续下降,煤炭价格下降带来的成本下降以及公司降本增效效果显著,亏损额度继续缩小,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能力修复向好。

单位:亿元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营业收入

245.01 252.87-3.11

营业成本 190.78 207.09-7.88营业利润 4.51 -7.66158.882025 年度,受需求继续疲软影

响,公司收入持续下降,煤炭价

格下降带来的成本下降以及公司利润总额 6.26 -8.96169.87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30%的,说明原因净利润 1.28 -11.36111.27

降本增效效果显著,公司实现扭

亏为盈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2.19 -9.91122.1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超过30%

的,说明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246.36 249.28-1.17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212.85 217.47-2.12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净额

33.51 31.815.34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3.72 5.90-36.9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下降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25 22.8823.4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4.53 -16.98-44.46

主要系发行人相继完成一系列关键并购,支付股权激增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114.38 101.6212.5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54 110.5019.9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8.16 -8.88-104.50

主要系两期中期票据到期兑付,偿还债务支出增加所致

四、发行人授信情况

银行授信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288.75亿元,已使用额度117.16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71.5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均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核查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1.21冀东01

浙商证券、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道支行签署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设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2.21冀东02

浙商证券、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新华道支行签署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设立了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1.21冀东01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不超过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2.21冀东02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1.21冀东01

2025年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2.21冀东02

2025年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信息披

露情况

1.21冀东0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其中不超过8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一致。

2.21冀东0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与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一致。

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1.21冀东01

本期债券未设置外部增信机制。

2.21冀东02

本期债券未设置外部增信机制。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1.21冀东01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部增信机制。

2.21冀东02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部增信机制。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21冀东01

本年度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2.21冀东02

本年度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21冀东01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仍然有效。

2.21冀东02

本期债券未设置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仍然有效。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

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21冀东01”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2021年6月11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26年6月11日支付本期债券本金及自2025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的利息。相关本息兑付具体事宜均已按照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场所要求在还本付息前予以公告。本期债券已于2026年6月11日摘牌。

2.“21冀东02”本息偿付情况

“21冀东02”于2021年10月13日正式起息,发行人已于2025年10月13日支付自2024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2日期间的利息。相关付息具体事宜均已按照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场所要求在付息前予以公告。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21冀东01、21冀东02的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偿债专项账户;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21冀东01”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经查,发行人在2025年度内已按上述承诺执行。

二、“21冀东02”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执行情况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经查,发行人在2025年度内已按上述承诺执行。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21冀东0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21冀东02”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本期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受需求继续疲软影响,近年来公司收入持续下降。2025年度,煤炭价格下降带来的成本下降以及公司降本增效效果显著,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能力修复向好。公司整体经营正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持续净流入,融资渠道畅通,综合融资成本较低,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2025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继续下降,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能力修复向好。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正,资本实力较为雄厚,债务结构较为合理,融资渠道畅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193.89亿元,其中银行借款余额125.67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64.81%;公司债余额61.43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31.68%;股东借款等其他有息负债余额4.85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2.50%;融资租赁余额1.95亿元,占有息债务余额的1.01%。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产合计10.0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部分账面价值

受限部分账面价值占该类别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

受限原因货币资金 60.45 5.93 9.81%

保证金应收票据 0.84 0.16 19.05%

质押及背书转让未终止

确认固定资产 297.35 3.57 1.20%

银行、租赁公司贷款抵

押无形资产 76.26 0.37 0.49%

银行贷款质押合计 449.67 10.02 - -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债券市场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起息日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当期)

到期日期

524120.SZ 25冀东01 2025-01-20

1.99 2030-01-20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

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综上,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债务规模合理,外部融资渠道畅通,发行人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本年度内,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7,500万元,占合并口径净资产的0.25%,占比较小,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2025年度,发行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

序号 重大事项明细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

力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2025年1月24日 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

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取消监事会及董事发生变动 2025年8月27日 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

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2025年9月4日 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

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意愿无重大不利影响。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的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保持对发行人的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

定期开展现场和非现场的检查,并对相关事项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第十一章 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在协助发行人还本付息工作方面开展了主动信用管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管理人在债券付息日、兑付日前掌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21冀东01”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报告期内,发行人审计机构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中介机构类型

原中介机构名称

变更后中介

机构名称

变更时

变更原因

履行的程

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2025年1月

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变更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无重大不利影响

二、其他事项

无。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联系人:贾东霞联系电话:010-65546320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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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