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2  金隅冀东(000401)公司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25

调整前转股价格:13.01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2.91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5 月29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11 月5 日公开发行了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282,000.00 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 文同意,公司28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 年12 月2 日起在 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1=P 0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1=(P 0+A ×k)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 1=(P 0+A ×k) /(1+n+k)\)

派送现金股利: \(P 1=P 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 1=(P 0-D+A ×k) /(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 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 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 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 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 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 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第一次调整

2021 年4 月20 日,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0 年末总股本1,347,522,914 股为基数, 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 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5.78-0.5=15.28 元 / 股\) ,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6 月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第二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65,988,04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8 元,新增股份已于2021 年12 月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 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413,653,151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15.28 元/股,A 为增发新 股价12.78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0.754066(即:1,065,988,043 股 /1,413, 653, 151股)。 \(P 1=(15.28+12.78 ×0.754066) /(1+0.754066)=14.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 年12 月16 日起生效。

(三)第三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 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 元,新增股 份已于2022 年1 月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 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2,479,641,399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 股价11.20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0.072015(即:178,571,428 股 /2, 479, 641, 399股)。 \(P 1=(14.21+11.20 ×0.072015) /(1+0.072015)=14.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1 月14 日起生效。

(四)第四次调整

2022 年4 月19 日,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

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 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4.01-0.75=13.26 元 / 股\) ,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 年5 月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五)第五次调整

2023 年4 月25 日,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 除2,658 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 配的权利。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 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 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P 1=P 0-D=13.26 元 / 股 -0.15 元 / 股\) \(=13.11 元 / 股\)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5 月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六)第六次调整

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 利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结合上述规则,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如下: \(P 1=P 0-D=13.11\) \(元/股 -0.10 元/股 =13.01 元/股\)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01元/股。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6 月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2026 年4 月29 日,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结合上述规定,公司将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P 1=P 0-D\)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13.01元/ 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10 元/股,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P 1=P 0-D=13.01 元 / 股 -0.10 元 / 股 =12.91 元 / 股\)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为12.91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5 月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