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深圳机场(000089)公司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8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陈繁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1,229,232,0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94004%,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投票。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 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68,345,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6.9710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股东为178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0,886,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2.9689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案: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一)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27,974,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72%;反对1,172,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9%;弃权 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68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67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672%; 反对1,172,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28%;弃权8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00%。

(二)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227,973,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636%;反对899,4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75%;弃权 3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918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678,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508%; 反对899,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11%;弃权35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8881%。

(三)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8,116,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929%;反对833,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1%;弃权 2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29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821,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008%; 反对833,5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797%;弃权28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6196%。

(四)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227,974,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72%;反对908,7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93%;弃权 3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83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679,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672%; 反对908,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137%;弃权3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7191%。

(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168,295,532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536,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270%; 反对1,110,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20%;弃权288,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1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53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0270%; 反对1,110,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320%;弃权28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410%。

(六)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877,1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78%;反对1,006,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87%;弃权 34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835%。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58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655%; 反对1,006,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54%;弃权34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7191%。

(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1,355,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922%;反对7,595,1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88%;弃权 2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29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3,059,8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7399%; 反对7,595,1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406%;弃权28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6196%。

(八)关于签署土地整备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96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52%;反对983,8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04%;弃权 2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344%。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664,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259%; 反对983,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62%;弃权28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7279%。

(九)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27,755,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90%;反对1,175,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67%;弃权 3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43%。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

表决情况为:同意59,460,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733%; 反对1,175,9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86%;弃权30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92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毕明华、王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 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