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证券简称:ST海王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投资: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安徽海王集团: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海王:黑龙江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深业医药: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海王天成: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韶关海王: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与深业医药的小股东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银河投资持有的深业医药6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银河投资不再持有深业医药的股权,深业医药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深业医药作为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深业医药合计尚欠公司借款本金8,091.58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截至目前,深业医药应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共计
8,091.58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二)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海王集团与海王天成的小股东刘叶西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股东刘叶西收购安徽海王集团持有的海王天成8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安徽海王集团不再持有海王天成的股权,海王天成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海王天成作为安徽海王集团子公司存续期间,安徽海王集团、银河投资、黑龙江省海王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海王天成尚欠安徽海王集团、银河投资、黑龙江省海王借款本金4,055.08万元人民币及利息,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截至目前,海王天成应向安徽海王集团、银河投资、黑龙江省海王归还借款本金共计4,055.08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三)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银河投资与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韶关海王的小股东彭育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收购银河投资持有的韶关海王7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银河投资不再持有韶关海王的股权,韶关海王不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韶关海王作为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韶关海王合计尚欠公司借款本金58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性资金的延续。截至目前,韶关海王应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共计58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上述事项业经公司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1月18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南天社区笋岗西路2008号中成体育大厦13层
4、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5、注册资本:1,05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630 | 60 | 0 | 0 |
| 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0 | 40 | 1,050 | 100 |
| 合计 | 1,050 | 100 | 1,050 | 100 |
、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深业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深业医药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晓勇。
、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深业医药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7,672.01 | 26,638.59 |
| 负债总额 | 24,827.17 | 23,614.37 |
| 净资产 | 2,844.84 | 3,024.22 |
| 营业收入 | 75,172.14 | 16,553.47 |
| 净利润 | 1,142.81 | 179.37 |
、经查询,深业医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1月9日
3、注册地点:滁州市怡亭南路15号
4、法定代表人:鲍炳勇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安徽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400 | 80 | 0 | 0 |
| 刘叶西 | 600 | 20 | 3,000 | 100 |
| 合计 | 3,000 | 100 | 3,000 | 100 |
8、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海王天成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海王天成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叶西。
9、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海王天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4,670.15 | 18,307.51 |
| 负债总额 | 12,487.88 | 16,084.63 |
| 净资产 | 2,182.28 | 2,222.87 |
| 营业收入 | 13,495.76 | 1,935.80 |
| 净利润 | -1,020.13 | 40.59 |
11、经查询,海王天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3月29日
3、注册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0号湘商大厦12层(仅作办公室使用)
4、法定代表人:杜学东
5、注册资本:1,800万元
6、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为医药商业流通
7、股权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 股权转让前 | 股权转让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 1,260 | 70 | 0 | 0 |
| 彭育平 | 540 | 30 | 540 | 30 |
| 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0 | 0 | 1,260 | 70 |
| 合计 | 1,800 | 100 | 1,800 | 100 |
、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前,韶关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思民先生;股权转让后,韶关海王的实际控制人为彭睿。
、关联关系情况:股权转让后,韶关海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科目 | 2025年末/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634.41 | 7,744.80 |
| 负债总额 | 5,482.84 | 5,589.79 |
| 净资产 | 2,151.57 | 2,155.01 |
| 营业收入 | 9,229.85 | 2,144.14 |
| 净利润 | 110.71 | 3.44 |
、经查询,韶关海王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深圳市深业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8,091.58万元及利息;
、财务资助到期日:深业医药应于2026年
月
日前向公司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深业医药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保证人刘晓勇同意为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款支付、融资担保的解除、资金占用费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刘晓勇同意为深业医药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担保的解除、往来款的偿还、代偿款的赔偿、资金占用费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深业医药承诺在银河投资所持深业医药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深业医药名下的应收账款作为担保,以保证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实现。
7、违约责任:若深业医药逾期偿还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深业医药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安徽海王天成医药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4,055.08万元及利息;
2、财务资助到期日:海王天成应于2027年4月30日前向安徽海王集团、银河投资、黑龙江省海王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海王天成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股东刘叶西同意自安徽海王集团将持有的海王天成80%股权变更登记至股东刘叶西名下之日起10日内,将所持海王天成100%的股权质押至安徽海王集团,为海王天成上述对安徽海王集团负有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刘叶西同意为海王天成上述对安徽海王集团、银河投资负有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安徽海王集团、银河投资为实现债权或担保权益而支出的费用等,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刘叶西同意将其持有的滁州市天成老年安养院有限公司90%股权质押予安徽海王集团,作为刘叶西及海王天成履行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担保;海王天成同意将其公司账面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300万元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以担保其在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滁州市创业电子制造厂及滁州市天成老年安养院有限公司同意为
刘叶西及海王天成前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刘叶西及海王天成前述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7、违约责任:若海王天成逾期偿还安徽海王集团、银河投资、黑龙江省海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海王天成应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偿付的本金金额的年化10%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三)海王(韶关)医药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585万元;
2、财务资助到期日:韶关海王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向公司归还全部借款;
3、财务资助利息:按照公司拆借下属子公司借款利率计息;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资金主要用途:韶关海王的日常运营;
6、担保措施:彭育平、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同意为韶关海王在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偿还、偿还融资款并解除海王生物担保等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彭育平同意为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股权款支付等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自交割日起,韶关海王同意为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股权款支付等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前述保证期间均为3年,自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韶关海王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彭育平所持韶关海王30%股权在协议签订前已质押至海王生物。
7、违约责任:若逾期偿还前述款项,每逾期一日,以逾期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的标准向银河投资支付逾期利息(一年按360天计算)。
8、生效条件:本协议为附生效条件协议,协议生效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本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2)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收购申请的并购贷款,获得贷款银行正式审批通过,并签署书面贷款合同。本协议自上述全部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未能与贷款银行签署合法有效的贷款合同的,本协议自动失效,本次交易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公司对深业医药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深业医药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深业医药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银河投资与深业医药的小股东深圳市泽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人刘晓勇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公司对海王天成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海王天成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海王天成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安徽海王集团与海王天成的小股东刘叶西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公司对韶关海王所形成财务资助事项是由于股权转让行为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股权转让前,韶关海王为海王生物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能进行有效控制。股权转让后,公司将积极督促韶关海王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银河投资与韶关市讯美捷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韶关海王的小股东彭育平就债务清偿的担保措施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除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1,202.28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14.34%;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10,825.07万元,约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9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董事局意见本次对深业医药、海王天成、韶关海王提供财务资助是因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被动形成,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本次交易各方已对欠款的偿还安排做了约定,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了解以上公司的偿债能力,积极关注并追偿财务资助款项。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