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16  海王生物(000078)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3年7月收到了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0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后,就公司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针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对决定书中涉及事项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经核查,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整改报告措施,并持续跟进各项整改措施的实施,及时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有效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章卫东、张华、王焕军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