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6 年4 月17 日(星期五)以邮件及书面方 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会议于4 月28 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4 人,实到4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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