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377号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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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 二、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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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377号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北方国际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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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北方国际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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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5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605号文同意注册,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询价及申购工作,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56,285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0,056,28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1,442,159.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61,442,159.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999,998.1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2,8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957,199,998.1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股票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3,575,524.79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6,424,473.31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90,056,285.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866,368,188.3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299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11070101210323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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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2025年12月4日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对2025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57,202,656.99元,其中957,199,998.10元为募集资金的余额、2,658.89元为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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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尚未履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流程。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57,202,656.99元,其中957,199,998.10元为募集资金的余额,2,658.89元为利息收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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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