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3月2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公司董事胡汉杰先生、杨文昭先生、卢志高先生、周晓峰先生、孙静波女士、李俊新先生、李晓先生、徐世利先生、孙立荣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3. 会议由胡汉杰董事长主持。
4.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聘任王汝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李俊新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汝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汝华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王汝华,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调研室主管调研员、调研室主任调研员、办公室调研室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党委办公厅)机要调研处高级主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文秘处(保密处)处长(试聘期)、综合文秘部(保密办)总监(主任)、机要保密部总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综合人事管理部(人岗匹配中心)总监;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综合人事管理部(人岗匹配中心)总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综合人事管理部(人岗匹配中心)总监。现任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SDC服务中心总监。拟任富奥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王汝华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截止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