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4  ST深天(00002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ST深天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西农园路西东海国际中心(一期)B栋26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四)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思存女士。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46,496,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

人,代表股份46,486,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02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股份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独立董事陈平先生、郑德珵先生、肖建生先生,监事会主席盛业勤先生以视频的方式参加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494,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494,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494,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494,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94,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8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9%;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96%;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494,8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健先生、王好月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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