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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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1 月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1 月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全部涉案赔偿款及诉讼费用的支付。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张某等350 人(其中30 人已撤诉,另有4 人撤诉后重新起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翔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 年1 月26 日披
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10,000 万元至14,800 万元,此后公司于2022 年4 月28 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 预告修正公告》,将2021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亏损40,000 万 元至60,000 万元,原告认为上市公司上述信息披露构成证券虚假陈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利息损失及承担 诉讼费,涉诉金额累计3,936.90 万元(已撤诉案件按0 元统计,涉及变更起诉金 额或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按最新起诉金额统计)。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和解情况
在案件执行阶段,公司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部和解 协议均已履行完毕。
(二)诉讼裁判情况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全部案件作出撤诉裁决或一审判决,公司应 赔偿损失金额累计3,517.67 万元,应承担诉讼费累计61.31 万元。
(三)二审情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全部作出二审判决,均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四)执行情况
除个别案件直接划转外,公司在案件执行阶段与原告达成和解,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按生效判决及和解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赔付义务。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公司用于经营发展的资源减少,请各位投
资者注意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参照一审判决对本系列案件计提预计负债,二审判决后相关金额 由预计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支付赔偿后同时调减货币资金及其他应付款, 对公司净资产指标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积极推进降本增效,统筹优化资金安排与运营管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平稳有序开展。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