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日,即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等待期即将届满,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1日,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等待期已届满,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0月10日。
(二)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叶敬敏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刘少华女士系本次激励对象陆永平之妻,董事赖仕昌先生系本次激励对象赖建基、赖静、赖建鹏之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在相应批次等待期届满后,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2025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刘少华女士回避表决。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一)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11月1日
2、可归属数量: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可归属111.4820万股
3、可归属人数:135名
4、授予价格:52.20元/股(经2022年、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述表格中的数量均为公司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后调整的数量,该调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2023年2月13日、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20日、2024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嘉元科技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据此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名单信息做了相应更新;
3、上述表格中的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以及被选举为监事的人员。
(二)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10月11日
2、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7.8500万股
3、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1名
4、授予价格:52.20元/股(经2022年、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述表格中的数量均为公司实施2022年权益分派后调整的数量,该调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4年2月3日披露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据此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人员名单信息做了相应更新;
3、上述表格中的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的人员。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业绩以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已达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归属的情形,激励对象其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其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111.4820万股;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3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为17.8500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兼总裁杨剑文先生、董事兼联席总裁刘少华女士、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李建国先生、董事兼副总裁叶敬敏先生、副总裁叶铭先生、副总裁肖建斌先生、财务负责人廖国颂先生、总工程师王俊锋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其获授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6月完成归属,除前述情况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嘉元科技已就本激励计划归属以及作废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嘉元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88388@gdjykj.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廖平元先生;
董事、总裁(总经理):杨剑文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李恒宏先生;
财务负责人:廖国颂先生;
总工程师:王俊锋先生;
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夏芸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至11月1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88388@gdjykj.net,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3-2825818
联系邮箱:688388@gdjykj.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04)。
4、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0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107)。
5、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及数量
(一)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1580万股予以作废。
2、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680万股予以作废。
综上,因激励对象离职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6.4260万股。
(二)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归属期到期尚未归属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10月31日届满,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89.1856万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到期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4.2800万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归属期到期尚未归属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03.4656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作废后,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9人调整为13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204.8256万股调整为111.4820万股。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4人调整为31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数量由34.3980万股调整为17.8500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4260万股不得归属按作废处理;同时,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10月31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归属期到期尚未归属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03.4656万股。
与会人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委员刘少华女士回避表决。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嘉元科技已就本激励计划归属以及作废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嘉元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8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报告编制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2)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在相应批次等待期届满后,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3)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叶敬敏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刘少华女士系本次激励对象陆永平之妻,董事赖仕昌先生系本次激励对象赖建基、赖静、赖建鹏之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6.4260万股,同时,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10月31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因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归属/归属期到期尚未归属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103.4656万股。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3)董事廖平元先生、杨剑文先生、刘少华女士、李建国先生、叶敬敏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刘少华女士系本次激励对象陆永平之妻,董事赖仕昌先生系本次激励对象赖建基、赖静、赖建鹏之父。上述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