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提高投资者回报,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06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伟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仁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90万元。具体金额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资格,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07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超导”或“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74,069.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2,999,958.9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协定存款,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能够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监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10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独立董事、高管、
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情况
2025年4月18日,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俊瑞先生自2019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俊瑞先生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选举云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云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其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补选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由凤建军、苗冰和云虹3名董事组成。
二、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发生变动,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现拟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止。调整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数为三人,分别为:云虹、李建峰、凤建军,其中云虹为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数为三人,分别为:凤建军、吴献文、云虹,其中凤建军为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将在新任独立董事云虹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生效。
三、高管变动的情况
公司副总经理张丰收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高管。公司董事会对张丰收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
因工作调动原因,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向宏先生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副总经理张丰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管,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离任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向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中法双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西北工业大学兼职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刘向宏先生长期从事高性能钛合金材料工程化技术研究与开发,主持参加了国家“863”攻关项目、“973”重点基础研究课题以及关键材料攻关项目、配套研究等项目,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8项,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杰出工程师奖”“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陕西省特支计划科技领军人才”、“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西安市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西安市十佳创新人才”等荣誉称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向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0,000股。
张丰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加入超导有限,现任西部超导公司副总经理。参与“863”计划项目3项、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项目2项、国际合作项目3项、配套项目4项、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项目2项、发改委技改项目2项、其它项目8项,发表论文40余篇,EI、SCI收录8篇,国家会议收录10篇,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申请发明专利22项,荣获西安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有色工业先进科技工作者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等荣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丰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2,000股。
刘向宏先生、张丰收先生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涉及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刘向宏先生、张丰收先生离职后将对其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且在离职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所持股份减持的规定并严格履行公司IPO时作出的各项承诺。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技术人才的培养,通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已经建立了较为科学完整的研发体系,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完整,后备充足,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核心技术人员离任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项目建设、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向宏先生、张丰收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目前,公司基础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研发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基础研发团队及行业技术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研发团队培养后备新生力量,引进优质人才,搭建研发人才梯队,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云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工学博士。1987年7月至今就职于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三级教授;2006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会计专业负责人。2011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1年11月至今任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三级教授。1987年7月至2011年10月,历任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为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2018年9月至2021年9月,被聘任为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被聘为第一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2025年2月至今被聘任为陕西省第二届会计咨询专家。获得西安市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24年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获得“长安大学师德标兵”、“长安大学本科教学最满意教师”、“长安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11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103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6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泽铭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议和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5BJAG1B006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公司技术实力等因素,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649,664,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422,281,923.0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的《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12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田思阳女士因工作内容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开展工作,履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的职责,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第九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选举张钢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张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硕士学历,2009年加入公司,历任市场部销售员、人事行政部部长助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08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聚能超导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032.28万元、3,989.79万元、416.3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因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加快控股子公司良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现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保证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品种,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因西安聚能高温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认为子公司需要增加流动资金的同时丰富银行承兑等融资方式,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本次担保对公司整体发展有利,为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出持股比例担保。
被担保人除公司外,其余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自然人股东均为公司员工,资产有限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有困难;外资股东在境内没有实际可操作资产。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上述少数股东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表决情况: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的高端装备用特种钛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于2015年11月获批国家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6,500万元,该项基金投入方式为国有股东委托贷款,即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提供该笔贷款,贷款的实际使用人、利息承担方及本金返还义务人实际均为公司。公司以部分自有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为该股东委托贷款进行抵押担保。因此,公司形式上为西北院的借款提供了担保。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0.97%及0.48%。
除上述担保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438.3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1%和0.55%。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09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2 证券简称:西部超导 公告编号:2025-005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西部超导”)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9号),本公司于2019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48,41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614,59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1,468,507.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3,121,492.18元。截至2019年7月17日止,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70004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012,999,958.91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9,995,282.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983,004,676.48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19,345.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70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本年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由使用部门依据公司内部流程逐级申请,并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募集资金计划内的使用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依照财务收支权限签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台账,负责登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及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状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9年7月17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7月18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元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单位:元
■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余额为73,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中的“(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因首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结余少量余额,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将结余资金及银行利息748.64元转入公司基本户进行管理。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7,840,000.0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利息收入的金额为36,000.09元。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44,20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为 508,000,000.00元,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额为292,000,000.00元,共计800,000,000.00元,因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121,492.18元,按计划募集资金投入到投资项目金额的比例,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为382,982,147.53元,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际为220,139,344.65元,共计603,121,492.18元。
2、2020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内容调整如下:
■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3,121,492.18元,按计划募集资金投入到投资项目金额的比例,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82,982,147.53元,本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利用自有资金自筹解决。
3、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原计划工期24个月,于2021年7月22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月22日。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 18,675,658.50元,其中承兑汇票8,021,324.70元已到期结清并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已支付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部分,待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将相应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的实施地址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如下:
(1)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
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基于公司新园区建设规划及实际发展的需要,为使公司新的产能与研发合理协同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规避原实施地点场地结构限制,公司决定将项目实施地址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公司厂区内迁移至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渭路中段22号公司厂区内。基于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结合最新的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保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超导创新研究院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超导产业创新中心
公司募投项目之“超导产业创新中心”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在设计之初,拟利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2号公司厂区内预留土地建设超导创新中心实验楼及放置配套设备。项目启动后,公司项目建设部门从审慎的角度评估公司周边的地铁在建设过程中如果由于相关因素导致实施地点的变更可能会对本项目建设产生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项目实施可能产生风险,为了规避潜在的风险因素,公司对项目建设进度审慎推进。本项目紧邻的地铁线路目前已投入使用,不确定性因素消除,经过公司分析论证,后续的项目施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划正常实施。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部超导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西部超导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西部超导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及利息收入。本报告期内“本年度投入金额”全部为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管理手续费支出;
注4:“发动机用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及粉末盘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的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以及原材料及产品售价存在波动所致。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注4:“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是由于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产品结构变动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