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不超17.78亿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证券建功

查股网  2025-07-29 10:22  乐鑫科技(688018)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9日讯 乐鑫科技(688018.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审核意见如下: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告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乐鑫科技于2025年7月3日发布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7,787.6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5,670,27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乐鑫香港,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乐鑫香港直接持有公司40.06%的股份。Teo Swee Ann通过Impromptu、ESP Tech、ESPInvestment及乐鑫香港的架构间接持有公司40.0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Teo Swee Ann,新加坡籍。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15,670,272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10%。按照上述发行股票数量测算,假设Teo Swee Ann不参与认购,则本次发行完成后,Teo Swee Ann仍将控制公司36.42%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乐鑫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屠晶晶、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