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科技十年代持事发收警示函 信披违规跨度达八年

查股网  2026-09-06 07:38  合力科技(603917)个股分析

9月4日盘后,合力科技(603917.SH)发布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时任董事会秘书樊开源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三方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相关记录同步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这起跨越十年的股份代持隐情正式浮出水面,也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再次敲响警钟。

追溯事件源头,2015年2月,樊开曙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身份,与马绪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100万股合力科技股份按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对方。马绪飚依约支付500万元转让款后,对应50万股原始股份由樊开曙代为持有。这一代持安排并未纳入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且在2017年上市后直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所有定期报告中,均未如实披露相关股东持股信息,隐瞒时长近八年。后经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及代持法律关系,因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归于无效。

宁波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明确了责任划分。樊开曙作为代持事项当事人,2015年至2025年间历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未及时推动相关事项披露,对信息披露不准确负主要责任;时任董事会秘书樊开源知晓协议签订事项,却未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组织披露,属于履职不到位。上述行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项规定。最终监管部门对三方均出具警示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从股权结构看,合力科技为典型的家族控股企业,施、樊两家族七位成员构成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截至2026年6月末,樊开曙持有公司902.63万股,占总股本4.43%,为第四大股东。目前涉事的50万股股份已被法院冻结,按照生效判决,樊开曙需向马绪飚履行股份变现给付及其他款项支付义务,双方的资金纠纷尚未完全了结。值得注意的是,公司IPO招股说明书中曾明确载明“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与实际情况存在明显出入。

经营层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同比下降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5.46万元,同比由盈转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496.29万元,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公司解释,收入下滑叠加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是利润承压的主要原因。现金流端表现相对稳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亿元,同比增长571.43%,主要系销售商品回款增加所致。公司主营汽车精密模具与铝合金轻量化部件,围绕新能源汽车赛道布局模具、铝合金、制动系统三大业务板块。

从监管影响与公司治理角度看,本次警示函属于行政监管措施,不涉及罚款与市场禁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冲击。但诚信档案记录可能对公司后续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形成潜在影响,同时实控人与核心高管的合规记录也将考验市场对公司治理水平的信心。

对于合力科技而言,本次事件既是历史遗留问题的集中暴露,也是完善信息披露体系、强化内部治理的契机。后续整改报告的落地成效、代持民事纠纷的进展、下半年业绩修复节奏,将是观察公司治理能力与经营走向的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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