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6 08:55  永创智能(603901)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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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7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 2025 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5 年4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 1 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5年5月 22日下午 14:00 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建 、刘雨晴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九路 1 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莉莉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与信用减值准备。

9、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事项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

● 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本次利润分配以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1,231,619.87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87,719,21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7,635,000股后应分配股数共480,084,21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201,263.27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6.22%。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8,665,1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和 2024 年度回购金额合计45,866,394.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94.3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201,263.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6.22%。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2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3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8.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2元,共计募集资金31,5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60.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929.6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88.6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540.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98号)。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9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2,170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1,217.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37.7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79.2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31.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948.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492号)。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10,547手,每手面值为人民币1,0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1,054.7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0,25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9.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034.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期项目投入中0.62万元系本公司“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账户销户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累计项目投入中9,410.69万元系本公司“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012.85万元与应结余募集资金13,012.85万元差异10,000.00万元,系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1)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增资35,855.45万元,用于实施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分别与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2)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以下简称联合银行古荡支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浙大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浙大支行2)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后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对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增资427,54.70万元,用于实施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分别与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5日,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5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8月28日转出节余资金94,080,346.12元、540.41元和26,047.51元,实际转出的公司节余资金合计94,106,934.04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包括:

(1)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公司既有的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通过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2) 公司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鉴于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本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的节余资金93,699,545.29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106,934.04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有效提高公司的营业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使公司竞争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8046号),鉴证结论为: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创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创智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永创智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总投资为59,598万元,其中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14,127.50万元以自筹资金投资,剩余固定资产建设投资45,470.5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为30,540.94万元,2018年9月起项目开始建设,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

[注2]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原承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由于配合政府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延后,同时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工程实施进度。公司已于2023年9月完成该项目厂房建筑工程建设,并于2023年11月22日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

[注3]智能包装装备扩产项目于2023年11月完成厂房建筑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本年度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2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经本公司2023年12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优化项目厂房建设方案,降低了厂房的单位建设成本和费用,将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节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410.69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因工程实施过程中物资采购、物资运输以及施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导致工程略有延迟。2022年6月16日,该项目的厂房建筑工程已经完工,设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设备投入已完成

[注3]年产4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厂房建筑工程于2022年6月建设完成,本年度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件3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的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华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永创智云(浙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变更为杭州市临平区东至临平街道石坝社区土地,南至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地,西至顺达路,北至规划康信路。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以外,投资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上述变更事项已于2022年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前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

[注2]液态智能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24年12月末厂房建筑工程建设完成,设备分期投入且设备购置及安装款项尚未支付完毕,本期末投资建设刚完成故本期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给出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95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合计120万元。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下降超过20%,主要系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市场定价原则,最终商议确定。审计费用下降不会影响公司年报审计质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4 年度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相关报告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02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自行视频录制与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youngsunpa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 15:00-16:3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自行视频录制与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吴仁波

董事会秘书:耿建

财务总监:斯丽丽

独立董事:胡旭东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5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至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youngsunpac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耿建、刘雨晴

电话:0571-28057366

邮箱:IR@youngsunpac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