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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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 500 号公司会议室。
(2)电子邮件登记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的电子扫描件,邮件请注明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943731796@qq.com 或 lvaihua@ty-industries.com
3.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2)电子邮件登记:2025年5月23日9:30至2025年5月28日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仪峰
电话:021-50675528/69920928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天永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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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95 证券简称:天永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为突出本次修订的重点,本公告仅就重要条款的修订对比作出展示,其余涉及部分文字表述的调整内容将不再逐一比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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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