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超出可减持股份数9.48万股,构成违规
贵州三力8月1日公告,7月28日、第二大股东王惠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5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3%;凌宗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7.1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9%。7月31日,王惠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27.17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7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98.3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48%。
王惠英及其一致行动人在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可减持数量应为409.86万股。其中,王惠英因年纪较大,在对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合并计算时出现错误,导致在计算可减持股份时出现计算失误,发生了违规减持。其与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累计为419.3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2%,超出可减持股份数9.48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