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24年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共计484.68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弘立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关于董事薪酬情况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弘立先生、林秀松先生、黄明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2.58%)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12个月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券商理财、信托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24年度审计费用165万元(不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情况决定。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及其他融资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4)。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3,712.4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当期损益3,712.44万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因首次授予部分4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且2024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不再具备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798,500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
绩补偿的议案》。
按照公司与上海芳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芳芷”)签订的《关于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岛视康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视康”)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青岛视康未能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上海芳芷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现金补足业绩补偿款46.80万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
区新明路1588号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9)。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23,442,602.43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合并)-121,493,788.09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213,222,727.34元;未分配利润(合并):211,965,708.83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对于现金流的要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