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尼机电股东索赔3300万,国泰海通要付一半
作者|深水财经社 乌海
7月29日下午康尼机电(603111)发布公告,再次将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推至公众视野,这场历经波折的索赔大战,不仅让康尼机电自身陷入巨额赔偿的泥沼,连其重组时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原国泰君安证券)也未能置身事外,被判承担连带责任。
收购资产竟然是是骗局
康尼机电,全称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颇具知名度的企业。然而,一场看似平常的资产重组,却让公司收了一堆虚假资产。
时间回溯到2017年,康尼机电为拓展业务版图,启动了对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的收购计划。这场收购堪称“大手笔”,康尼机电以高达34亿元的对价,将龙昕科技纳入旗下,意图实现“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的双轮驱动战略。
但这场看似美好的“联姻”,却没想到被埋了一个大雷。龙昕科技原实际控制人廖良茂等人,为了抬高龙昕科技的估值,获取更高的收购对价,精心策划了一场财务造假大戏。
他们通过体外循环、虚构销售合同等方式,虚增龙昕科技2015年至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其中2016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4.19%,2017年这一比例更是高达78.33%。
康尼机电在收购过程中,未能尽到审慎核查义务,将这颗“定时炸弹”引入公司。2018年,龙昕科技的财务造假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廖良茂也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笔收购瞬间将康尼机电炸得“体无完肤”。
收购虚假资产曝出后,康尼机电股价立刻雪崩,从2017年底到到2018年10月,公司股价暴跌近80%,公司股价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康尼机电的声誉也一落千丈。
龙昕科技实控人被判无期
面对如此恶劣的财务造假行为,监管部门迅速出手。2021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向康尼机电及相关责任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康尼机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龙昕科技的重大担保事项;二是收购过程中,对龙昕科技的财务数据核查不充分,导致收购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处罚决定,康尼机电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时任董事长陈颖奇、时任总裁高文明等17名相关责任人也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而这起财务造假案的最大始作俑者,龙昕科技实控人廖良茂也难逃法网。
2022年4月,廖良茂因财务造假导致康尼机电损失惨重,被南京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责令其退回犯罪做得19.33亿元。
该案也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
业绩缓慢恢复中
这场收购也让康尼机电元气大伤。
在财务造假事件曝光前,康尼机电的业绩曾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2015年至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6亿元、20.1亿元和24.1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4亿元、2.4亿元和2.81亿元。
然而,财务造假事件的爆发,让康尼机电的业绩急转直下。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5亿元,但净利润却巨亏31.51亿元,这主要是由于对龙昕科技计提了大额商誉减值准备和坏账损失。
此后几年,康尼机电逐步剥离亏损资产,聚焦轨道交通主业,业绩逐步恢复。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8亿元,同比增长12.64%;净利润3.51亿元,同比增长0.6%。
遭机构投资者索赔
财务造假事件的爆发,让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其中不乏机构投资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家机构投资者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康尼机电赔偿其投资损失。
这场索赔大战可谓一波三折。从起诉到一审判决,历时数年之久。期间,双方围绕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康尼机电则辩称,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7月29日,康尼机电发布公告称,南京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康尼机电的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判决结果,康尼机电及连带责任人需向该机构投资者赔偿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约3309.3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康尼机电重组时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证券(原国泰君安证券)也未能逃脱法律制裁。法院判决国泰海通、苏亚金诚、东洲评估、嘉源律所、陈颖奇、高文明分别在 50%、40%、15%、2%、2%、2%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7月29日,共有 17 名投资者对康尼机电提起了索赔诉讼,累计诉请金额为3.83亿元,均已下达一审判决,一审判决康尼机电负担的赔偿损失和案件受理费合计金额为 8314.65万元(含上述案件)。
对于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而言,更应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严格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一旦因未尽职尽责而导致投资者损失,中介机构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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