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9 15:21  江苏华辰(603097)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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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标准化产品设置安全库存”的原则组织生产。公司部分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为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于这类标准化产品,公司结合历史销售情况、现有产品订单等情况综合制定安全库存,生产部门根据安全库存制定标准化产品的生产计划。

公司箱式变电站、电气成套设备及部分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为定制化产品,对于客户有指定要求的定制化产品,公司在获得客户的定制化产品订单后,先进行产品的图纸设计,设计定型后由生产部门根据设计图纸制定生产程序与生产工艺,再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制定生产计划。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材、取向硅钢、电子元器件、绝缘材料、钢材、铝材等。根据采购物料的重要性,将物料分为战略物料、瓶颈物料、杠杆物料、一般物料。公司供应链中心根据客户订单、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等因素,同时结合物料类型,通过询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集中采购等采购方式选定适当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下达采购订单并完成采购。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作业管理标准》《招标管理标准》等内部控制制度,对采购全过程实施控制,同时严格履行公司制度规定的采购程序,以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生产要求。此外,公司通过供应链生态云平台建立了数字化采购模式,联通公司内部ERP等系统,实现了内外部资源互通,建立高效的采购及供应商管理流程。

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清单,定期或不定期对清单内供应商进行评定,并与合格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销售与服务一体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坚持深耕国内市场,大力开发国际市场。根据市场及行业情况,制定科学的营销策略,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为主,买断式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下,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国有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招投标的方式,对于不通过招投标进行采购的潜在客户,公司主要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得订单。经销模式下均为买断式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80,926,138.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08,570.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5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027,650.2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6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孝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证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隋平、张晓、高爱好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并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608,570.99元,其中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94,781,455.67元。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8 日,公司总股本为164,43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887,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9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同意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等。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7日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张孝金、杜秀梅和蒋硕文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截止2025年3月5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授予的登记,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443.50万元。同时,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增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董事会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德飞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机构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的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该报告无异议,且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含)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4月28日,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的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林飞,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争强,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金晨希,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85万元,本次收费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等要求,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应评选政策和流程,并履行相关的评议和监督等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了应有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2024年1-12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38,313,580.2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12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8,313,580.24 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38.34%。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企业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一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时,可以选择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或者全部采用成本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但不得对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后不得转为成本模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原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得转为成本模式,且企业应当对在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全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无论对于上述情况的投资性房地产选择哪种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企业对于除上述情况外的其余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的有关规定,只能从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中选择一种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需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有关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规定。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中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5日,公司完成本次授予4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000.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16,443.5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6,000.00万股变更至16,443.50万股。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原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调整,增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以上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章程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出口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系统性管控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稳定性。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币种。

●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全球化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出口业务增长所带来的外币结算日益频繁,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为有效防范并降低外汇市场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具体金额以单日外汇套期保值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涉及的币种主要是美元,但不限于美元。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授权及交易期限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前提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实际管理套期保值业务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约定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披露、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与公司及子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者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减少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具有合规并满足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25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华辰”)所属全资子公司:宁夏华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或“宁夏华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除本次担保外已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宁夏华辰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授信提供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并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担保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宁夏华辰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持续经营、信用等级良好的公司,且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此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夏华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03MAD27WX08X

3、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4日

4、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产业园纬三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瀛海大楼302号

5、法定代表人:翟基宏

6、注册资本:2,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线、电缆经营;润滑油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池零配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对被担保人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宁夏华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最高担保额度。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0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3%。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