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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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将根据修订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条文序号、目录页码。该等调整不涉及条款内容的实质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除上述条款发生变动之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2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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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类别与金额
基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对公司2025年至2026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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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建工集团”)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5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赵安林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1,926.0263万元
实收资本:11,926.026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构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赵安林94.24%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89,273.76万元,净资产109,304.3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886.81万元,净利润1,076.8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建工集团的控股股东是赵安林,赵安林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喀什建工集团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建工集团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新疆喀什噶尔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噶尔旅游”)
成立时间:2003年1月21日
住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144号(其尼瓦克宾馆办公楼)1幢418
法定代表人:张秀丽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4,900万元
实收资本:4,900万元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仅限所属分支机构持证经营);旅游资源规划及开发;旅游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的销售;房屋租赁(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服务:娱乐,桑拿,洗浴,游泳;停车服务;会展服务;糖烟酒销售;汽车及自行车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喀什建工集团75.92%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6,166.91万元,净资产4,456.3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47.94万元,净利润138.7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喀什噶尔旅游的控股股东为喀什建工集团,其实际控制人赵安林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喀什噶尔旅游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喀什噶尔旅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江西中燃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燃”)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0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锦江路99号商联中心商业、办公楼(A06、07地块)-B2楼1201室
法定代表人:甘银龙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6,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西中久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6,931.56万元,净资产29,544.6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685.17万元,净利润1,266.95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江西中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有关规定,江西中燃与新疆火炬构成关联关系。
目前,江西中燃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销售商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物业等服务、租赁房产、提供燃气设备安装服务等,是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由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3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7,697,680.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2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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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80 证券简称:新疆火炬 公告编号:2025-014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会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容诚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审慎性、独立性、客观性,综合考虑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容诚会所、中审会所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审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所进行充分沟通,容诚会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0余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0,397.6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8,203.21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0,108.9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七大主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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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69.23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8,510.76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万元
中审会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会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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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中审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军,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中审会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两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家挂牌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中审会所执业。最近三年签署过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远梅,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开始在中审会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7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8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中审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万元,合计126万元。
2025年公司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中审会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