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6 09:36  万控智造(603070)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合计为7,961.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4%,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3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度2项,具体如下:

一、制度修订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新增制度

(一)《舆情管理制度》;

(二)《子公司管理制度》

前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前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5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效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一)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二)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三)发行数量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九、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股票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三)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四)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等;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

(六)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七)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九)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7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

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kdb@wecom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木晓东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键锋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胡洁梅女士以及独立董事戴文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至5月1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kdb@wecom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7-57189098

邮箱:wkdb@wecom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8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1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为建立完善和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制定如下薪酬方案:

一、薪酬构成

(一)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人(含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以结构工资为基础的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

1、基本薪酬:基本的收入保障,根据岗位价值,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水平综合考虑,按月发放。

2、年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考核为基础,结合单位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年终奖金,年底发放。

二、薪酬标准及发放

(一)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

(二)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个人年终奖基准*年终奖系数*个人年度绩效系数,个人年终奖基准结合岗位职级根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确定。

个人年度绩效系数、年终奖系数依据《公司绩效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指标、单位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以及综合考评等维度实施考核,权重如下: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0 证券简称:万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22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批的权限内,因公司监事会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半数,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平、平等、自愿原则开展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

1、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实际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交易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对议案回避表决。

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王振刚、王兆玮对议案回避表决。

4、由于监事会参与表决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低于监事会成员半数,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其执行情况

注:上表中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的预计期间为2024年5月-2025年4月。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计划、需求,现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5月一2026年4月期间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注:上表中各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以公司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作为计算基础。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万控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145497986F

2、法定代表人:木晓东

3、注册资本:17,870万元

4、成立日期:1997年7月2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玉苍山路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8,752.78万元,净资产18,747.3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74万元,净利润-6,990.66万元。

8、关联关系:万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7.9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木林森合计持有万控集团68.42%的股权,同时公司董事木晓东、木信德及监事王振刚、王兆玮担任万控集团的董事。

(二)浙江万榕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BXGPPE64

2、法定代表人:木信德

3、注册资本:2,4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2年8月17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A栋4楼办公室)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22.06万元,净资产1,756.4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86.11万元。

8、关联关系:浙江万榕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万榕”)为公司参股公司,同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木信德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浙江万榕的股权结构为:木信德持股51.5317%,温州云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3017%,公司持股19.1667%,上海坤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00%。

(三)浙江中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CXBLAE4X

2、法定代表人:木信德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3年9月26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内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760.39万元、净资产1,056.59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37.36万元、净利润148.63万元。

8、关联关系:浙江中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木信德控制并担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企业。浙江中弦的股权结构为:木信德持股82.00%,谢中义持股10.00%,肖磊持股6.00%,浙江财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0%。

(四)山西隆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007810224639

2、法定代表人:黄建飞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0日

5、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潇河产业园区修文工业园

6、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箱式变电站、母线槽、电缆桥架的加工、制造、销售、安装、运维;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租赁;房屋租赁;经销:高低压电器及元件、电子元件、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464.59万元、净资产7,338.9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43.40万元、净利润221.02万元。

8、关联关系:山西隆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隆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兼副总经理林道益的妹夫黄建飞及其父亲黄龙富、兄弟黄建强、黄建勇共同出资设立并控制的企业。山西隆富的股权结构为:黄建飞、黄建强、黄建勇分别持股33.00%,黄龙富持股1.00%。

(五)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均能如期按约履行,执行状况良好。前述关联方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业务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万控集团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食堂等日常用途,同时向其提供档案管理服务;向山西隆富销售公司产品高低压配电柜、气体柜和真空断路器等;因日常生产经营能源管理需要拟向浙江中弦购买储能设备自用;因内部业务组织优化调整及信息运营需求拟向浙江万榕采购信息运营管理服务等;浙江万榕及浙江中弦因经营需要,租赁公司小部分闲置的办公室用于自身办公使用。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在参考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万控集团签署房屋租赁协议,万控集团将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万控集团有限公司内的D栋宿舍楼、食堂厨房、C栋厂区实验室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金共计587,368.95元(含税),按年结算。同时,公司与万控集团签署档案管理服务协议,公司为万控集团的档案存放和日常管理提供服务,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费用为15,000.00元(含税)。

公司分别与浙江中弦、浙江万榕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将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办公楼的一间办公室租赁给浙江中弦使用,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48,283.20元(含税),按年结算;将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办公楼的两间办公室租赁给浙江万榕使用,租赁期限分别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金合计61,695.20元(含税),按年结算。

公司根据山西隆富的日常业务需求,与其逐笔签订销售合同,即当山西隆富存在订单需求的时候,公司与其签订相应销售合同,对产品的品名、规格、金额,质量要求,验收方式及交货方式等具体内容进行约定。

针对其他尚未签订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中具体的业务发生情况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单项订单/合同,对交易具体明细、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作员工食堂和宿舍是出于自身日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具有必要性;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少量闲置房屋用作其办公场所,不会影响公司自身对于办公场所的使用需求,并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率;公司因内部组织机构优化向关联方采购信息运营管理服务,有利于优化内部运营成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产品销售业务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客观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公平、公允、平等、自愿原则开展各项交易。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