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3日
至2025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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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请参见2025 年7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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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承连
联系电话:0573一83703555
传真:0573一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01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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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伏广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王瑞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伏广伟先生的任职生效前提为《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伏广伟,男,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曾任山东省纺织工业学校教师、中国纺织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干部、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秘书、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对外合作部副主任、立信染整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中国纺织信息中心质量认证部主任、中心主任助理、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纺织创意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纺协(北京)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纺通(北京)科技发展中心总经理,中纺联检(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中纺联创意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联品检(北京)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联技研(佛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伏广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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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瑞先生的辞职报告,王瑞先生因任期至2025年7月29日时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王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1/3,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未过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瑞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王瑞先生的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王瑞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瑞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相关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伏广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伏广伟先生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情况
伏广伟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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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伏广伟,男,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工学博士。曾任山东省纺织工业学校教师、中国纺织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干部、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秘书、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对外合作部副主任、立信染整机械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经理、中国纺织信息中心质量认证部主任、中心主任助理、中心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纺织创意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纺协检验(泉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纺协(北京)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纺通(北京)科技发展中心总经理,中纺联检(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州中纺联创意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联品检(北京)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联技研(佛山)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伏广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