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
至202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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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e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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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10日(上午8: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Y19栋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咨询:景奇浩
联系电话:0371-67898155
邮政编码:450001
(二)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现场会期一天;
(三)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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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3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通讯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加强母、子公司间业务协同,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组建河南明泰铝业集团,组建企业集团后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等均不发生变化。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组建集团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证照等各类涉及变更的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明泰铝业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明泰铝业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集团设立情况
公司具备组建企业集团的条件,本次组建的企业集团是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成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设立如下:
(一)企业集团名称:河南明泰铝业集团(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本次组建的河南明泰铝业集团是由母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组建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集团的企业成员无需增加其注册资本。
(三)本次以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组建企业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证券简称、股票代码、经营范围等事项均不作变更。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内容,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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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建企业集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铝加工领域深耕细作,产销量及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已发展成为国内铝板带箔加工及再生铝保级应用双龙头企业。公司聚焦“高端智能制造”、“低碳循环经济”两个重点领域,确立了“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主战略,产品应用不断向高端领域突破,持续深耕“废铝回收-熔炼再生-精深加工”闭环产业链,推动企业智能化转型,高质量发展。为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加强母、子公司间业务协同,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组建企业集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会改变企业集团成员公司原有的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不会影响企业集团公司成员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组建企业集团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全权办理与本次组建集团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证照等各类涉及变更的工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