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下辖2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衡金复〔2025〕5号
中国人寿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下辖2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冀发〔2024〕52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支公司护驾迟镇营销服务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州支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四、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到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衡水金融监管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