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头监管分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公园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汕金复〔2024〕30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关于辖属汕头公园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交银汕〔2024〕2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公园支行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005S344050010。
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