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阮翔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贵金复〔2023〕85号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关于阮翔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交银〔2023〕26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阮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材料报送我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