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王江浩)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5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编辑 王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