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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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2月13日消息,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晟文化)及相关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未对2021年度、2022年度向关联自然人发放奖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披露转让河北劝业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项重要进展,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苹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费海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表示,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