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年涉资近5亿!建元信托一审赔偿三峡资本1.55亿
8月29日,建元信托(600816)发布临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其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峡资本”)的涉诉案件已获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决。

这起纠纷并非突发,其源头可追溯至2017年三峡资本与安信信托的一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后续历经被告主体变更、审理法院移送,最终由建元信托作为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需向三峡资本支付超1.55亿元赔偿款及部分案件相关费用。
这起诉讼的核心争议始于2017年10月16日,当时三峡资本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安信信托签订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
根据安信信托2020年3月13日发布的临2020-011号《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协议明确约定,三峡资本将其持有的5亿元信托资金所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安信信托,安信信托需按约定足额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
但安信信托未能履行这一核心义务,截至三峡资本提起诉讼时,仍拖欠3.9亿元转让价款本金。
基于此,2020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安信信托出具《应诉通知书》,正式受理三峡资本的起诉。彼时三峡资本的诉讼请求具体且明确,涉诉总金额达49784万元,具体包含3.9亿元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本金、暂计8329.7万元的违约金、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价款之日止暂计2053.5万元的信托收益,以及暂计400.5万元的维权费用(含律师费等),同时要求安信信托承担案件诉讼费。
随着案件推进,出现了两大变化:一是审理法院的变动,由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至上海金融法院处理;二是被告主体的变更,建元信托在2025年的公告中明确,其成为该案件的被告,承接了此前安信信托在该纠纷中的被告角色。
2025年8月27日,建元信托正式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2020)沪74民初3232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正式落地。
根据判决内容,建元信托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三峡资本赔偿约1.55亿元,这一金额较三峡资本最初主张的4.978亿元大幅减少,同时三峡资本此前主张的剩余部分诉求(包括部分违约金、信托收益、维权费用等)被依法驳回;若建元信托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还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案件费用承担方面,本案253.1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中,174.2万元由三峡资本负担(已预交),剩余78.9万元需由建元信托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缴纳至上海金融法院,5000元的财产保全费则全部由建元信托承担。
关于案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建元信托表示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至此,这起历时超5年、最初涉资近5亿元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迎来一审阶段性结果,后续是否会进入二审程序、建元信托是否会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等情况,仍需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
建元信托前身为安信信托,1994年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国内最早的金融类上市公司之一,也是当前沪市唯一上市信托机构,手握稀缺上市信托牌照。
2018年,公司因房地产信托等风险陷入流动性危机,2018至2022年累计亏损超140亿元;2021年启动重组,引入由上海电气、上海国盛等上海国资系企业及信保基金联合设立的上海砥安作为控股股东,并于2023年4月更名为“建元信托”,正式转型为国有控股信托公司。
风险处置持续推进:截至2024年末,公司尚余保底承诺本金降至13.5亿元,其中3.5亿元涉诉本金已按法院等机构审理结果计提损失,另有5.1亿元涉诉本金一审尚未判决;同年,部分败诉案件完成和解,相关负债终止确认并转入资本公积4.1亿元。
2025年半年报则显现业绩多重突破: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达1.5亿元,同比激增84.9%,一举扭转2024年营收下滑颓势;盈利端,归母净利润4029万元、净利润3956.4万元均同比增长13.4%,更关键的是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达6752万元,大幅高于归母净利润,凸显主业造血能力增强——历史诉讼和解的非经常性支出影响减弱,主动管理信托的管理费收入、资产清收分成等核心利润占比提升。资产规模上,总资产突破251.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连续三年保持扩张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