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 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5-024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 23 公用 01
债券代码:240539 债券简称: 24 公用 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5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委员变更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文件对提名委员会多元化要求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进行相应变更。
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姜国芳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经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认为李颖琦女士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李颖琦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上人员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刘峰先生、姜国芳先生和杨国平先生变更为姜国芳先生、杨国平先生和李颖琦女士。
董事会对刘峰先生在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大众公用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 公用 01
债券代码:240539 债券简称:24 公用 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徐家汇中心城际酒店三楼柏林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或H 股股东以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邮件形式出具的其征集的H 股股东委任投票反馈结果)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公司执行董事梁嘉玮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飞女士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对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赵思渊女士、李萍女士、曹菁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5,758,925.8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52,434,6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287,648.3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5.59%。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发生总股本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实施办法与时间,公司另行公告。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01、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南通大众燃气等向上海燃气等采购天然气等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2、议案名称:《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3、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及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4、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5、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大众运行物流向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6、议案名称:《本公司及子公司向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入资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7、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入资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8、议案名称:《本公司子公司向大众企管及其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1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并可以分期发行。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并可以分期发行。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续聘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按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13、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同意赵晔青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其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对史平洋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1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5、16、17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5.02、5.05、5.08 涉及关联交易,议案5.05的关联股东为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议案5.02、5.08的关联股东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关联股东均须回避表决,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议案14 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股份数,在计算该等议案所涉股东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时,均已剔除与该等议案具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博文、游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