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2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总经理离任情况
梁德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关于聘任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公司经营正常运转,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后,董事会拟聘任副总经理周再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周再利先生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周再利先生简历
周再利:男,生于1983年,中国国籍,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抄纸一分厂设备助理工程师、设备副主任工程师、副厂长、抄纸五分厂厂长、抄纸一分厂厂长、抄纸三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物流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物流部部长兼营销中心国内贸易西南区总经理、副总经理兼物流部部长兼营销中心国内贸易西南区总经理、副总经理兼任新品事业部总经理。现任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1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迎春、周再利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1、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报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刘新欢、财务总监张佳竞,年度报酬为 15-50 万元。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管理,公司重新制定、修订公司18项管理制度。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的议案》。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1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召开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设计和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内控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报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监事李东日、职工代表李天龙回避表决。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5-022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注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注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注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含内控)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1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含内控)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十一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