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股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证券之星消息,5月12日ST信通公开信息显示,ST信通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黑龙江证监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因前期违规担保所致资金被司法划扣等,形成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对亿阳信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亿阳信通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截至2025年年报披露日,亿阳集团占用亿阳信通资金余额11,042.73万元,亿阳集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条规定。亿阳信通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承诺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自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截至目前和升集团未按期履行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五条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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