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09 07:01  太龙药业(600222)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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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成立日期:2007年6月6日

5、法定代表人:罗剑超

6、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0号楼

7、主营业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药品委托生产

8、主要股东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持有其100%的股权,深蓝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控制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新领先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新领先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综上,董事会同意将本担保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000万元(含本次预计额度),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4、5、6、7、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应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五)登记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 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第17号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第17号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第18号解释,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第17号解释和第18号解释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17号解释和第18号解释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2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至4月17日(星期四)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0:3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至4月17日(星期四)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1-67982194

邮箱:600222@talop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5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提供的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中药饮片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120万元(含本次),已实际为新领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5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在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为期一年的1,05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领先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为期一年的4,000万元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中药饮片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对新领先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

2024年8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将新领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万元调剂至其全资子公司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调剂后公司对新领先的担保额度为14,700万元。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将新领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850万元调剂至其全资子公司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调剂后公司对新领先的担保额度为13,8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24日、2024年8月22日、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2024-025号、2024-043号、2024-056号)。

对被担保人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26623464816

2、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07年6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李金宝

6、注册地址:浙江省桐庐县城城南路619号

7、主营业务: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销售,中草药种植及收购

8、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中药饮片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0411818M

2、注册资本:9,155.42万元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05年1月10日

5、法定代表人:陶新华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华清嘉园19号楼205室

7、主营业务: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87.38%的股权,河南京港先进制造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其12.62%的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与农业银行桐庐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县支行

债务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05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宁波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对新领先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新领先其他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被担保人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28,041.96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81%;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8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并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2025-01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度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次、行政监管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韩雪艳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豪科技京城股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曼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豪科技。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曙光先生,200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0家。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大信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