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45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25年7月30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4名,吴宏副董事长、曾志伟董事委托李光董事,廖艳芬独立董事委托刘涛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瑞雄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公司广盛(罗冲围电厂)地块交储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为贯彻落实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动罗冲围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和城市空间优化提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1.同意罗冲围储罐厂地块交储。
2.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签署《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燃气厂地块征收补偿协议书》。
3.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交储相关事项和交储后具体工作。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交储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为实现公司产业规模的有序扩张、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最终发行规模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刊载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2.发行价格及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和调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3.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以一期或分期形式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6.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本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与产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属下企业注资、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要求的用途,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8.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公司有表决权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四、《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及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5.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发行公司债的所有相关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人民币),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注册金额为准,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含15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含60亿元人民币),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注册金额为准,并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通过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会非关联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租物业,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租期自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合同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023.79万元和428.5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出租物业涉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同时交易定价机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7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安健环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48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为实现公司产业规模的有序扩张、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逐项对照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票面金额及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最终发行规模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刊载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二)发行价格及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和调整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三)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具体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以一期或分期形式面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本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与产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向属下企业注资、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要求的用途,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为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七)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由主承销商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八)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如果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如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具体发行时机、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执行发行及申请上市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等)及选择并委聘涉及的各类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根据适用法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5.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与上述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事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49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企业负债结构及融资成本,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的亿元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2.发行方式
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面值拟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平价发行。
4.发行期限
最长不超过15年(含15年)。
5发行利率
按照簿记建档市场化原则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本次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公司偿还有息债务、优化负债结构等,具体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资金用途为准。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无担保,由公司直接发行。
8.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承诺在本次中期票据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效率,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及发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等监管机构认可的含权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选聘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协助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修改及执行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与合约(如承销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信息披露安排、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4.若发行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在有效期内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46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7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罗志刚先生主持,形成《关于通过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的决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3票通过)
经表决,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向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产业投资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租物业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董事会召集、召开会议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47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交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交储罗冲围储罐厂地块40,540平方米土地及建筑物约5,400平方米,预计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8亿元,具体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事项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一、交储事项概述
为贯彻落实政府决策部署,配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推动罗冲围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和城市空间优化提升,公司拟将罗冲围储罐厂地块(以下简称“罗冲围地块”)交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已出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关于加快广州湾区新岸(罗冲围)片区松溪项目(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燃气厂地块征收工作的函》。本次交储土地及涉及的地上资产补偿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08亿元(含按时交地奖励款8,500万元),具体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储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收储方基本情况
本事项收储方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具备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储事项主要内容
(一)地块概况
罗冲围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松洲街道增槎路孖涌街13号,权属人为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地块权益面积40,540 平方米,并有办公楼2 栋,厂房建筑3 栋及配电房、水泵房等临散建筑5 栋,总建筑面积约5,400 平方米。
罗冲围地块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权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补偿价格
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指导意见》(穗国资监管〔2019〕1号)相关条款要求,由有专业资质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并经过双方协商以评估价作为定价。
依据《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穗府办规〔2024〕21号)的《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实施细则》相关条款,预计评估补偿款约为人民币5.08亿元,具体以征收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工作安排
燃气集团拟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受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委托)签署《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燃气厂地块征收补偿协议书》,并于协议签订生效后一年内移交场地。
四、本次交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储事项是贯彻落实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罗冲围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和推动资源优化利用的举措。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土地交储事项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可能增加净利润约4亿元人民币,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1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5-050号
公司债券简称:21穗发01、21穗发02、22穗发01、22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等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按余额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发行,具体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金额为准。
2.发行日期与期限: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发行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后,以分期滚动发行方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
4.资金用途: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用于日常运营及偿还债务等。
5.发行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承销和中介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具体方案;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发行所必要的手续;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其他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行动。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及授权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