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再开巨额罚单:华夏银行被罚8725万元,浙商银行被罚1130万
【文/羽扇观经工作室】
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最新行政处罚信息,对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涉及罚款总额超过1亿元,并对多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从业禁止等措施。
在此次处罚名单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贷款、票据、同业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问题,被金融监管总局处以8725万元罚款,成为本轮处罚中金额最高的案例。
同时,华夏银行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罚:陈成天、刘建新被给予警告处分;钱建华、何羽、吕玉梅、涂超等四人除被警告外,还被处以总计20万元的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华夏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已收到超过15张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近1500万元,加上此次的大额罚单,其年内被罚款的总金额已超1亿元。
此前多张罚单已直指其内控管理漏洞,如华夏银行温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违规发放借名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70万元;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则因违规开展不良资产转让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信贷资产分类不审慎等问题,被罚款560万元。
此次处罚公示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互联网贷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处以罚没合计1130.80万元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员谭飞达也被给予警告处分。
近年来,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迅速,但部分银行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风险管控不够严格,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
在个案处罚中,原工商银行员工李超、易重彬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分别被禁止5年和7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因债转股项目开展不审慎、服务收费定价程序不规范被罚款8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徐文博被禁止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此轮处罚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处罚涵盖了传统银行业务、互联网贷款、理财业务、债转股等多个领域,显示出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全业务链条的严格监督。
业内专家指出,当前金融监管正呈现出"严监管、强问责"的特点,金融机构必须切实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各项业务合规开展。
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和创新,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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