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伦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获法院立案 公司为被告
观点网讯:近日,ST惠伦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法院已受理赵剑华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公司为被告。
原告诉请确认公司2026年6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改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决议不成立,确认该决议中选举邢越为董事长、赵剑华不再担任董事长的内容不具法律效力,诉讼费由公司承担。
ST惠伦称本次董事会召集、表决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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