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棒杰终审判决!需向捷佳伟创支付2亿元违约金!
(来源:光伏见闻)
5月16日,*ST棒杰(002634)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暨累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2025年7月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公司。
2025年7月2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结果为:
1、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9933084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同期一年期LPR的1.5倍);
2、驳回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11568.69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316568.69元,由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77874.69元,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038694元。原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案件受理费1311568.69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本院予以退回1038694元。
被告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1038694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扬州棒杰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2025)粤民终22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186元,由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笔钱,对于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已为负值、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披星戴帽的 *ST棒杰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扬州棒杰已于2025年3月起临时停工停产,至今未能恢复。同时,因2025年净资产为负,且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8日起正式更名为“*ST棒杰”,面临终止上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