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4-26 09:01  江苏国信(002608)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 出席对象:

(1)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 本次会议的议案5、议案7-10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4. 独立董事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张利军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4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无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香香

4. 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8

2. 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注:1. 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5月20日当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列席了2024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到959.21亿元,同比增长7.93%;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9.33亿元,同比增长6.83%;利润总额50.73亿元,同比增长46.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8亿元,同比增长73.12%。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5年度总体战略规划及对市场形势的预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依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编制公司年度预算。该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经营管理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业绩、投资等情况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778,079,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77,807,970.40元(含税),占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60.67%。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在审计工作中,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慎重考虑并经过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拟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1年,费用23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9万元)。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5年6月-2026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计划于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期间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5年6月-2026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5年6月-2026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5年6月-2026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公司认为:国信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资质。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信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章明先生和申林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对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及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8,017,550.5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7,545,228.23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8,754,522.82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622,713,388.1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项目投资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778,079,7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377,807,970.40元(含税),占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60.67%。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77,807,970.40元。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377,807,970.40元,占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97.49%,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67%。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注:上述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因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2.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33,423,911.2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2,421,605,726.51元和11,298,803,293.51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13.98%和11.78%。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4日,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兴华合伙人有199人,注册会计师有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共有52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收入总额203,338.19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48.30万元。2024年中兴华承接了17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的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就亨达公司需承担责任部分的2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起诉讼不会影响中兴华的执业能力。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有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靳军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为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兴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235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9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能够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名董事全部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2.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

(2025年6月-2026年5月)

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

2.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的金额不超过30亿元)。

3. 特别风险提示:

(1)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

(2)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

(3)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计划于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期间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在资本市场开展同业存单、收益凭证、债券逆回购、结构性存款、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股票等证券市场金融产品投资。

(三)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超过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

(五)资金来源

江苏信托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5年6月-2026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前述风险,公司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应对:

1. 公司已经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预判经济金融走势以降低系统性风险;

3. 建立、调整证券投资组合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4.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投资事项的实施,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好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5-02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

(2025年6月-2026年5月)

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

2.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

3. 特别风险提示: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产品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拟于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属于金融产品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于:资金信托,以人民币或外币形式发行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

(三)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

(五)资金来源

江苏信托用于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未来12个月(2025年6月-2026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产品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做好投资信托计划产品及其他资管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信托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适度地购买信托计划及其他资管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