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副总经理辞职
(来源:储能与电力市场)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月20日,吉电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吉电股份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副总经理于剑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于剑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于剑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剑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000股。于剑宇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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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剑宇,男,1975年10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曾任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兼内蒙古东部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内蒙古东部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通辽发电总厂(通辽第二发电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总经理、霍林河循环经济电力监控指挥中心主任;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电力分公司党委副书记,霍林河循环经济电力监控指挥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尹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