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利好“踩雷”股民索赔挽损海印股份、银江技术、东方园林、浩丰科技被处罚或立案
近期,海印股份(400251)、银江技术(300020)、东方园林(002310)、浩丰科技(300419)这四家上市公司相继因涉嫌证券违法行为,成为了监管部门重点“收拾”的对象,或被立案调查,或已受到行政处罚。
4月9日,广州市“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这一系列动作无疑是监管层“零容忍”监管理念的有力践行,旨在进一步净化资本市场环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踩雷”上述公司股票的受损股民可尽快联系他们专业的维权团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海印股份被立案,受损股民可关注
2024年12月6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邵建明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1号、0062024032号)。此次立案源于公司及邵建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展开立案调查。?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廖律师认为,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义务,一旦出现违规,极有可能误导投资者。在海印股份此次事件中,投资者或许因未能获取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而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进而遭受经济损失。此次立案调查的消息一经传出,无疑给海印股份的投资者带来了巨大冲击,公司股价也在短期内出现了明显波动。
此外,廖律师(微信:tz315-wh)进一步表示,初步判断在2024年12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银江技术被立案,股民朋友可关注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东方园林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股民朋友可关注
2024年2月1日,东方园林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2019年12月,东方园林依据与供应商成本扣减结算情况,调减广西贵港项目相关成本2,232.19万元。然而,公司并未在2019年相应调减营业收入3,541.84万元,直至2022年才进行调整。这一操作致使公司2019年度虚增收入、利润及资产各3,541.84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虚增资产各3,541.84万元,2022年度虚减收入、利润各3,541.84万元。不仅如此,“20东林G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因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而存在错报。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证券法》关于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也损害了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2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7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浩丰科技被处罚,股民朋友可把握时机参与索赔
2024年11月7日,浩丰科技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202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经查明,浩丰科技存在涉嫌违法的事实。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但实际上,上述业务本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其中仅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然而,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致使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浩丰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4月30日,浩丰科技虽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和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主动更正相关财务数据,但这并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具体索赔流程:
1、联系微信(tz315-wh),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对账期间请选择:含此两个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3、联系维权微信(微信号:tz315-wh),将账户查询确认单、对账单及导出对账单excel电子表格、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微信或tz315@weihenglaw.com。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维权平台联系方式:
维权热线:020-81657697(工作时间:9:00-18:00);
邮箱地址:tz315@weihenglaw.com
微信公众号:衡财保·炜衡金融315
微信:tz315-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