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控股子公司被罚60万元
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启迪环境(000826)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启迪环境于近日收到西安市阎良区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阎)应急罚[2025]1-005-2 号)。
处罚单位:西安启航表面处理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及证据:统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发现其与湖南园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项目的安全巡查不到位。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证据一:《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3.19”高空坠落一般亡人瞒报事故调查报告》。证据二:《询问笔录》2 份。证据三:《保险公司调取的资料》。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和《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 6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已全额缴纳上述罚款。上述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持续督导子公司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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